成都“氣十條”出臺以后,“強腕治氣”態勢持續,根據成都市環保局提供的數據,2015年,成都PM10、PM2.5年均濃度相比較于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基準年的2013年下降了28%、34%。
如此明顯的成效,讓成都“水十條”的出爐備受關注。近日,成都市正式出臺《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簡稱“成都‘水十條’”)。
2月15日,成都市環保、水務部門針對成都“水十條”內容進行詳細解讀,從中獲悉,成都“水十條”在多個方面的要求比國家、省級標準更為嚴格,在工業污染防治態度上也更加強硬。
比國家、省級標準更嚴格
成都“水十條”設置的目標為:
到2017年,成都市外環內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府河、江安河、新津南河、毗河等河流的主要支流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
到2020年,岷江都江堰水文站、雙流黃龍溪、新津岳店子及老南河大橋、天府新區二江寺和沱江新都三邑大橋、金堂毗河二橋及五鳳斷面水質達到國家和四川省考核要求;流域水質優良率(達到或優于Ⅲ類)達到70%以上;城市建成區(含縣城)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率中心城區、區(市)縣城市、鄉鎮分別達到98%、95%、90%;納入國家和四川省考核的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保持穩定。
到2030年,流域水質優良率達到85%以上;岷江、沱江成都段干流及其一級、二級支流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率達到100%。
“多項目標高于國家、省級要求,或完全為自我要求。”成都市環保局污染防治處處曠良義指出,例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率,國家和省上并沒有提出具體要求,成都提出了90%的優良率,此外,流域水質優良率省上要求80%,成都定為85%。“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率達到100%,也高于國家、省上要求。”
工業污染防治更強硬加速淘汰落后產能
根據正式發布的內容,可以看出成都“水十條”在水污染防治上態度更為強硬,特別是在工業污染防治、淘汰落后產能上,“全面取締”“強制”“撤銷”等“強硬詞匯”頻現。
“全面取締”。成都市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要對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和磷化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列出清單,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締。
“強制”。成都市環保局將組織督促“雙超”、“雙有”企業和涉氮、涉磷等特征污染物排放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實施清潔生產達標行動。2017年底前,成都所有涉磷重點工業企業應完善廠區沖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統,建設規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滲濾液收集池和應急污水處理系統,并推進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撤銷”。2017年底前,成都的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涉磷工業集聚區應增加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今年要完成37項治水工作任務
正式出臺的成都“水十條”共包括了117項工作任務,2016年,成都要完成其中的36項。
15日當天,成都市環保局與成都市水務局介紹,針對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和府河、江安河、新津南河、毗河的主要支流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的近期目標,將上述河道的主要責任區(縣)即中心城區和天府新區、雙流區、新津縣、新都區等作為考核重點,接下來將確定今年的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的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并分解落實到具體河流、區域以及項目。
“成都市政府將參照國家和省上的做法,與各區(市)縣政府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成都市環保、水務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成都市城鄉水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通報、定期會商、檢查監督等制度;細化工作考核方案,實行督查問責和信息公開,進一步強化屬地政府的責任和部門“一崗雙責”。
2016年,成都將完成中心城區4座污水處理廠擴能提標改造工作,提標改造結束后,這4座污水處理廠排出水的水質主要指標將達到地表水四類標準。
“今年還將突出氨氮總磷污染防治,對其開展專項研究。”據成都市水務局水域處介紹,今年,成都將在水體氨氮、總磷污染的“源解析”上下功夫,力求列出“源頭”清單,提出削減方案。
另外,成都今年將啟動農村污水治理試點工作,在新都和郫縣分別選擇三個鎮,進行農村污水治理試點,“農村環境大,出現一定污染容易被掩蓋,農村這塊必須重視起來。”成都市水務局水域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六個鎮若試點成功,其經驗將根據情況在成都全市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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